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重庆考区报考人员温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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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不允许代为承诺,切勿相信虚假宣传。本考试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报考人员要警惕不法培训机构所谓“保过”、“代报名”等虚假宣传,谨防上当受骗。
二、报考人员可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lsbj.cq.gov.cn)“人事考试”栏目,点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栏目查看报名通告(https://rlsbj.cq.gov.cn/ywzl/rsks/zyjsryzgks/202306/t20230626_12093520.html),了解报名流程,按要求完成报名。
三、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四、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通过专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专业对照表为“原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通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考生,专业对照表为: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本科)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硕博)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请报考人员查询比对。
五、报名系统填报信息说明:
再次核对信息无误后,保存。选择承诺方式(建议选择告知承诺制),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
六、报考人员如遗忘用户名、密码或报名信息确认后还需修改报考信息的,请于7月10日前将身份证正面照、需修改(查询)事由及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16344063@qq.com邮箱,工作人员将及时处理并回复。
报考人员如需修改系统中个人照片,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按国家资格考试要求处理后的电子照片于7月10日前(工作日)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区2号楼,2202办公室)。
七、考试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考试成绩计划在2023年12月上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